港獨若變法律問題 戴啟思﹕或面對釋法

【明报专讯】人大常委会前年就立法会宣誓风波释法,提倡港独和自决者其后相继被取消参选资格;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昨日发表演说,认为当港独和自决议题在香港法院发展成法律问题时,便可能面对释法,他不排除日后有更多释法,但强调这些问题应是香港法院的事。他形容,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毋须向香港法律问责(not accountable),却能藉释法达至其属意的结果,释法將是香港法治未来面对的最大威胁。
指释法是港法治最大威胁
另外,中共建议修改宪法刪除国家主席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」的限制,被视为为国家主席习近平无限期执政铺路,戴启思昨在外国记者会午餐会后回应传媒有关提问,指自己不干涉中国宪制议题,不会评论,但强调「透过修改宪法以延长掌权任期,一般而言不会有好结果(don't usually end well)」。
確保属意结果 人大却毋须向港法律问责
戴启思形容,自《基本法》1990年颁布以来,人大释法权一直被视为存在问题(problematic),其凌驾司法独立权力的能力,在往后的释法事例中显示得到。他续批评,2016年有关宣誓的释法,似乎干涉香港法庭能作最终决定的范围,释法是一种確保属意结果的方式,令法官本身可能出现的异议不会出现。
他又说,官方发表对重要宪制议题的属意结果的意见时,而被视为在法庭判决前先发制人,这將侵蚀香港法治(corrosive effect)。有与会者借新加坡例子,问及削减市民政治权利和维持商界对法制的信心能否並存,戴启思强调两者不能並存。
大律师公会年初换届,上任至今近两个月,戴启思指有些议题涉政治和法律层面,他不能阻止有人忽视两者分別,但强调公会回应这些议题时,关注的是法律而非政治层面。至於高铁一地两检,他重申公会继续关注议题,指这个对香港市民有根本影响的决定,是由毋须向香港人问责的机构、即人大常委会作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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